1. 在所党委领导下,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,落实所党委的决议及工作部署;
2. 负责研究所党建工作,包括党员教育、支部建设、组织发展、相关会议的组织与落实、相关文稿和规章制度的起草等工作;
3. 负责研究所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新文化建设,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,负责党委中心组有关工作;
4. 负责党建宣传和党务公开;
5. 协调工会、妇委会、共青团工作,承担统战工作;
6. 负责研究所信息宣传管理和科学普及工作;
7. 完成所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部门邮箱:dqc@fjirsm.ac.cn
部门电话:0591-631738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