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处是全所研究生教育的主管部门,也是所学位委员会的秘书机构。主要工作职责:
1. 贯彻执行国家、中国科学院、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省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;根据全所的发展战略,制定实施所研究生教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;
2. 制定与实施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各种管理规章制度;
3. 根据学科建设发展规划,组织申报硕士、博士学位培养点;
4. 组织导师资格评审及遴选上岗工作;
5. 编制和执行研究生年度招收计划,负责对外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及招生全过程管理;
6. 开展海西院与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,开展招收培养港澳台研究生以及外国留学生工作;
7. 负责研究生课程教学组织与实施;
8. 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,研究生公寓住宿及教室使用管理;
9. 组织监督研究生论文开题、中期检查、撰写工作,组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;
10. 负责同等学力人员学位申请资格审查和学位授予工作;
11.负责研究生就业指导和毕业派遣工作。负责校友联络及校友会管理;
12. 负责研究生德育教育,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及文体活动,组织评先奖优,负责研究生会及其他学生社团管理;
13. 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,研究生医疗保险,档案管理和相关ARP系统维护与统计;
14. 负责所学位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工作;
15. 组织实施所领导及上级各主管部门布置的其它各项任务。
部门邮箱:yjs@fjirsm.ac.cn
部门电话:0591-63173388